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催收公告

  告贷人李兴明于2011年10月 28日向我国农业银行告贷 80 万元,期限12 个月。该笔告贷已于2012年 10 月 28 日到期,且已由我公司于2012年10月 21日代偿告贷本息700000元。经屡次催收仍未归还代偿款。请上述人员自公告之日起5 日内当即到我公司归还代偿款。

  孟祥国、马顺花、尹立安、尹文霞、尹国安、尹新涛、滨州市荣盛佳成机械设备有限公司:

  告贷人孟祥国于2012年1月 12 日向我国农业银行告贷40万元,期限12 个月。该笔告贷已于2013年 1 月 11 日到期,且已由我公司代偿告贷本息387939.62元。经屡次催收仍未归还代偿款。请上述人员自公告之日起5日内当即到我公司归还代偿款。

  告贷人马海波于2009年10月 21日向我国工商银行告贷8 万元,期限60个月。该笔告贷已于2014年 10月 21 日到期,且已由我公司代偿告贷本息34832.04元。经屡次催收仍未归还代偿款。请上述人员自公告之日起5日内当即到我公司归还代偿款。

  告贷人于建中于2009年7月 8 日向我国工商银行告贷17万元,期限60 个月。该笔告贷已于2014年 7月 8 日到期,且已由我公司代偿告贷本息57028.22元。经屡次催收仍未归还代偿款。请上述人员自公告之日起5日内当即到我公司归还代偿款。

  赵兴和、赵英、林新强、杜玉娟、魏丰国、朱枚霞、赵延星、林淑芬、惠民县美圣达新型建材有限公司、滨州新国木业有限公司:

  告贷人赵兴和于2013年5月 22 日向我国农业银行告贷 80 万元,期限 12 个月。该笔告贷已于2014年5月 22 日到期,且已由我公司于2014年8月 29日代偿告贷本息827469.01 元。经屡次催收仍未归还代偿款。请上述人员自公告之日起5 日内当即到我公司归还代偿款。

  尹玉强、尹书华、刘国明、王莹莹、尹德仁、牟春令、尹佃生、张建荣、马国鹏、张小霞、史晓东、刘立英、惠民县桑落墅镇连生门窗加工厂、惠民县长顺筛网厂、阳信县吉泰木业有限公司:

  告贷人尹玉强于2012年12月 18日向我国农业银行告贷 70 万元,期限12 个月。该笔告贷已于2013年 12月 18 日到期,且已由我公司于2014年3月 31日代偿告贷本息785078.08 元。经屡次催收仍未归还代偿款。请上述人员自公告之日起5 日内当即到我公司归还代偿款。

  徐东、黄婉、王吉树、王培花,杭振友、郭振娥,徐志林、滨州市天天食物有限责任公司、山东省惠民县四方金属结构有限公司:

  告贷人徐东于2012 年11月 20 日向我国农业银行告贷90万元,期限12 个月。该笔告贷已于2013年 11月 20 日到期,且已由我公司代偿告贷本息256676元。经屡次催收仍未归还代偿款。请上述人员自公告之日起5日内当即到我公司归还代偿款。

  张玉川、索玉兰、钟可柱、赵章红,崔玉国、王秀珍,王立勇、徐俊霞,山东惠民魁星阁酱园有限公司,山东惠民鑫茂筛网有限公司:

  告贷人张玉川于2013年 2月 3 日向我国农业银行告贷 30 万元,期限 12 个月。该笔告贷已于2014年2月 3 日到期,且已由我公司于 2014年 5月 29 日代偿告贷本息310000.00元。经屡次催收仍未归还代偿款。请上述人员自公告之日起5 日内当即到我公司归还代偿款。

  侯良元、刘国萍、侯国明、牛焕平、侯为民、石洪荣,何书彬、郭明芳,曹承友、张新娥,山东惠民天源牧业有限公司,阳信县三友树脂资料有限公司:

  告贷人侯良元于2012年3月 30日向我国农业银行告贷 100 万元,期限12 个月。该笔告贷已于2013年 3月 30 日到期,且已由我公司于2013年 3月 31日代偿告贷本息1013305.50 元。经屡次催收仍未归还代偿款。请上述人员自公告之日起5日内当即到我公司归还代偿款。

  告贷人杨景选于2011年8月 10日向我国银行告贷6.6 万元,期限36个月。该笔告贷已于2014年8 月 10 日到期,且已由我公司代偿告贷本息61457.82元。经屡次催收仍未归还代偿款。请上述人员自公告之日起5日内当即到我公司归还代偿款。

  乔胜祥、吴秀芳、惠民县祥茂塑料制品加工有限公司、张玉川、索玉兰,许恩民、彭秀英、惠民县龙冠网业有限公司:

  告贷人乔胜祥于2012年 4月 6 日向我国农业银行告贷 30 万元,期限 12 个月。该笔告贷已于2013年4月 6 日到期,且已由我公司于 2013年 4月 30日代偿告贷本息 304292.9元。经屡次催收仍未归还代偿款。请上述人员自公告之日起5 日内当即到我公司归还代偿款。

  咸登华、李金玉、赵秀平、刘长花,李兴明、黄希华,金岩、李海燕、山东省惠民县源丰棉业有限公司、山东惠民华锋工贸有限公司,惠民县天龙棉业有限公司:

  告贷人咸登华于2012年3月 25日向我国农业银行告贷 70 万元,期限 12 个月。该笔告贷已于2013年 3月 25 日到期,且已由我公司于2013年 3月 25 日代偿告贷本息719187.37元。经屡次催收仍未归还代偿款。请上述人员自公告之日起5 日内当即到我公司归还代偿款。

  告贷人郭洪超于2012年8月 18日向我国农业银行告贷20万元,期限24个月。该笔告贷已于2014年 8 月 18 日到期,且已由我公司代偿告贷本息108113.96元。经屡次催收仍未归还代偿款。请上述人员自公告之日起5日内当即到我公司归还代偿款。

  张培滨、赵花领、侯配福、赵玉倩,山东省阳信万康食物科技有限公司、阳信县水落坡镇鼎鑫饲养场:

  告贷人张培滨于2012年6月 5日向我国农业银行告贷80万元,期限12个月。该笔告贷已于2013年6 月 5 日到期,且已由我公司代偿告贷本息535373.98 元。经屡次催收仍未归还代偿款。请上述人员自公告之日起5日内当即到我公司归还代偿款。

  告贷人吕増录于2012年2月 2日向我国农业银行告贷 80 万元,期限 12 个月。该笔告贷已于2013年 2月 2 日到期,且已由我公司于2013 年2月 4 日代偿告贷本息114308.82 元。经屡次催收仍未归还代偿款。请上述人员自公告之日起5 日内当即到我公司归还代偿款。

  告贷人刘金爱于2012年3月 1日向我国农业银行告贷80 万元,期限12个月。该笔告贷已于2013年3 月 1 日到期,且已由我公司代偿告贷本息783121.16 元。经屡次催收仍未归还代偿款。请上述人员自公告之日起5日内当即到我公司归还代偿款。

  刘洪健、王树英、滨州市洪健工贸有限公司、惠民县蓝阁家纺有限公司、山东滨州炳政獭兔饲养有限公司、王立、刘秀花、杨德芹:

  告贷人刘洪健于2012年5月 31 日向我国农业银行告贷 80 万元,期限 12 个月。该笔告贷已于2013年5月 31日到期,且已由我公司于2013年5月 31日代偿告贷本息809348.13 元。经屡次催收仍未归还代偿款。请上述人员自公告之日起5 日内当即到我公司归还代偿款。

  谷毛毛、崔姗姗、谷洪友、张银华、韩贵荣、郑增祥,阳信美林仿古家具有限公司、阳信鸿鑫木业有限公司:

  告贷人谷毛毛于2012年4月 2日向我国农业银行告贷 80 万元,期限 12 个月。该笔告贷已于2013年 4月 2 日到期,且已由我公司于2013 年4月 28日代偿告贷本息832102.99 元。经屡次催收仍未归还代偿款。请上述人员自公告之日起5 日内当即到我公司归还代偿款。

  慈金亭,史秀芹,阳信县顺鑫工贸有限公司,慈金明,张俊华,阳信凯鑫工贸有限公司:

  告贷人慈金亭于2012年3月 19 日向我国农业银行告贷 80 万元,期限 12 个月。该笔告贷已于2013年3月 25日到期,且已由我公司于2013年3月 25日代偿告贷本息278135.82 元。经屡次催收仍未归还代偿款。请上述人员自本公告之日起5 日内当即到我公司归还代偿款。

  于彬,孟彬,步宝涛、牛玉霞,于跃,于圆圆,滨州市牧原饲料有限公司,滨州市宏源食物有限公司:

  告贷人于彬于2013年8月 3 日向我国农业银行告贷100万,期限12 个月,该笔告贷已于2014年8月 3日到期,且已由我公司于2014年8月 3 日代偿告贷本息99999.78 元。经屡次催收仍未归还代偿款。请上述人员自本公告之日起5 日内当即到我公司归还代偿款。

  刘秀杰,李景军,牟廷华、赵景芳,沾化县正康食物有限公司,沾化县百事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:

  告贷人刘秀杰于2012年9月 18 日我国农业银行告贷20 万元,期限 24 个月,该笔告贷已于2014年 9 月 18 日到期,且已由我公司代偿告贷本息16445元。经屡次催收仍未归还代偿款。请上述人员自本公告之日起5日内当即到我公司归还代偿款。

  成广德,成秀芝,成树嘎,侯艳玲,邹平县明集镇成家养猪专业协作社,邹平县树业畜牧有限公司:

  告贷人成广德于2011年9月 30日向我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邹平县支行告贷 50 万元,期限12 个月。该笔告贷已于2012年 9 月 30日到期,且已由我公司于 2012 年 10月 30 日代偿告贷本息529031.61 元。经我公司不断催收,至今仍未还款。请上述人员自本公告之日起5日内当即到我公司归还代偿款。

  赵敬浩,张学惠,韩秀娟,陈择海,邹平亿佳购物商贸有限公司,邹黎明集恒通木器厂:

  告贷人赵敬浩2012年 3月 7 日向我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邹平县支行告贷50 万元,期限12个月。该笔告贷已于2013年 3月 7 日到期,且已由我公司于 2013 年 3 月 22 日代偿告贷本息544446.53 元。经我公司不断催收,至今仍未还款。请上述人员自本公告之日起5日内当即到我公司归还代偿款。

  颜士芳,高学玲,高本学,曹延丽,邹平县恒沣食物厂,邹黎明达布业有限公司:

  告贷人颜士芳2012年4月 20日向我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邹平县支行告贷100万元,期限12个月。该笔告贷已于2013年4月 20日到期,且已由我公司于2012年7月 24 日代偿告贷本息923780元。经我公司不断催收,至今仍未还款。请上述人员自本公告之日起5日内当即到我公司归还代偿款。

  邹平富群实业有限公司,杨超,李学飞,邹平航铝装置工程有限公司,李鑫,李加宝,杜爱军,邹平嘉禾经贸有限公司,李强,解秀萍,李加河:

  告贷人邹平富群实业有限公司于 2012年7月19 日向东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小企业专营中心告贷150 万元,期限6 个月。该笔告贷已于2013年 1月 19 日到期,且已由我公司于2013年1月 31日代偿告贷本息1398699.41 元。经我公司不断催收,至今仍未还款。请上述人员自本公告之日起5日内当即到我公司归还代偿款。

  孙新奎,陈爱春,田永,崔红燕,田大兵,蔡会艳,石学军,潘彬彬,孙奎江,田海燕,邹平盛洁塑料包装制品有限公司:

  告贷人孙新奎于2012 年4月 6 日向我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邹平县支行告贷 30 万元,期限12 个月。该笔告贷已于2013年 4月 6日到期,且已由我公司于 2013 年 6 月 13 日代偿告贷本息338239.72 元。经我公司不断催收,至今仍未还款。请上述人员自本公告之日起5日内当即到我公司归还代偿款。

  郝克如,高会玲,祁兆新,刘爱军,邹平煜城鑫采暖设备有限公司,邹平县长山钰石磨具厂:

  告贷人郝克如于2012年1月 20日向我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邹平县支行告贷 30 万元,期限12 个月。该笔告贷已于2013年 1 月 20日到期,且已由我公司于 2013年 3 月 22 日代偿告贷本息250633.39 元。经我公司不断催收,至今仍未还款。请上述人员自本公告之日起5日内当即到我公司归还代偿款。

  告贷人田秀萍于2012年 2月 20 日向我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邹平县支行告贷30 万元,期限12个月。该笔告贷已于2013年2月 20日到期,且已由我公司于 2013 年 5月 17 日代偿告贷本息333198.22 元。经我公司不断催收,至今仍未还款。请上述人员自本公告之日起5 日内当即到我公司归还代偿款。

  颜廷卫,王玉美,刘秋香,陈秀芹,山东华宝工贸有限责任公司,邹平海澳特工贸有限公司:

  告贷人颜廷卫于2011年 11 月 11 日向我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邹平县支行告贷300万元,期限12个月。该笔告贷已于2012年 11月 11日到期,且已由我公司于 2013年 3月 29日代偿告贷本息300000元。经我公司不断催收,至今仍未还款。请上述人员自本公告之日起5 日内当即到我公司归还代偿款。

  告贷人郝元元于2011年 9月 6日向我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滨城支行告贷 16.7 万元,期限36个月。该笔告贷已于2014年9月 6 日到期,且已由我公司代偿告贷本息154754.06元。经我公司不断催收,至今仍未还款。请上述人员自本公告之日起5日内当即到我公司归还代偿款。

  告贷人张宗敏于2011年 11 月 18 日向我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邹平县支行告贷48万元,期限6 个月。该笔告贷已于2012年 5月 18日到期,且已由我公司于2012年12月 28日代偿告贷本息444022.06 元。经我公司不断催收,至今仍未还款。请上述人员自本公告之日起5 日内当即到我公司归还代偿款。

  告贷人赵军于2011年 11月 10日向我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邹平县支行告贷200 万元,期限12 个月。该笔告贷已于2012 年11月 10 日到期,且已由我公司代偿告贷本息2072869.42 元。经我公司不断催收,至今仍未还款。请上述人员自本公告之日起5日内当即到我公司归还代偿款。

  孙殿光,赵淑军,赵军,王桂云,山东隆鑫商贸有限公司,山东润能动力有限公司:

  告贷人孙殿光于2011年 11月 1 日向我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邹平县支行告贷300 万元,期限12 个月。该笔告贷已于2012年 11 月 1 日到期,且已由我公司代偿告贷本息3116461.64 元。经我公司不断催收,至今仍未还款。请上述人员自本公告之日起5日内当即到我公司归还代偿款。

  庞云凤,张光平,张宝玲,邹平县瑞康孵化有限公司,邹平巨华农牧科技有限公司:

  告贷人庞云凤于2012年3月 18日向我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邹平县支行告贷50万元,期限12 个月。该笔告贷已于2013年3月 18日到期,且已由我公司于2013年3月 30 日代偿告贷本息543600.32元。经我公司不断催收,至今仍未还款。请上述人员自本公告之日起5日内当即到我公司归还代偿款。

  告贷人王锋于2012 年3月 9 日向我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邹平县支行告贷80万元,期限12 个月。该笔告贷已于2013年 3月 9日到期,且已由我公司于 2013 年 3 月 28 日代偿告贷本息600000 元。经我公司不断催收,至今仍未还款。请上述人员自本公告之日起5日内当即到我公司归还代偿款。

  董军,李波,李荣,樊文洁,郭伟,山东莱蒙雅典家具有限公司,邹平宏金喜家具有限公司,山东力拓新动力科技有限公司:

  告贷人董军于2013年4月 17日向我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邹平县黄山支行告贷20 万元,期限 12 个月。该笔告贷已于2014年 4月 17 日到期,且已由我公司于2014年9月 4日代偿告贷本息210683.30元。经我公司不断催收,至今仍未还款。请上述人员自本公告之日起5日内当即到我公司归还代偿款。

  王广明,马照红,段纯平,石桂英,山东邹平广达实业有限公司,山东东方汇兴家具有限公司:

  告贷人王广明于 2011年9月 9 日向我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邹平县支行告贷 200 万元,期限12 个月。该笔告贷已于2012年 9月 9日到期,且已由我公司代偿告贷本息1166600.30元。经我公司不断催收,至今仍未还款。请上述人员自本公告之日起5日内当即到我公司归还代偿款。

  山东鑫通仁新型资料有限公司,任科,韩素素,王通,赵爬山,韩洪贵,山东九方利金属磨料有限公司,山东鸿泽光电科技有限公司:

  告贷人山东鑫通仁新型资料有限公司于 2013年5月 21日向东营银行邹平支行告贷100万元,期限4个月。该笔告贷已于2013年9月 21日到期,且已由我公司于 2013 年9 月 27 日代偿告贷本息894645.94元。经我公司不断催收,至今仍未还款。请上述人员自本公告之日起5日内当即到我公司归还代偿款。

  邹平鑫意家具有限公司、程勇、邹平国际商贸有限公司、段超庆、韩星海、邹平盛佛纸制品有限公司、段超峰、王芳、刘艳群、范伟丽:

  告贷人邹平鑫意家具有限公司于2013年6月25 日向东营银行邹平县支行告贷50 万元,期限6个月。该笔告贷已于2013 年12月 25 日到期,且已由我公司于 2013年 12月 26 日代偿告贷本息345799.93元。经我公司不断催收,至今仍未还款。请上述人员自本公告之日起5日内当即到我公司归还代偿款。

  杨春风、博兴县富佳食物有限公司、博兴县新协作配送有限公司、山东省博兴县冰岛制冷设备厂、赵向峰、王学光、王兆水、王文秀、王桂华、李翠霞、张丽:

  告贷人杨春风于2013年 3月 28日向我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兴县支行告贷 50 万元,期限12 个月。该笔告贷已于 2014年3月 28日到期,且已由我公司代偿告贷本息495848.68 元。经我公司不断催收,至今仍未还款。请上述人员自本公告之日起5日内当即到我公司归还代偿款。

  赵向峰、博兴县新协作配送有限公司、山东省博兴县前锋物流有限公司、博兴县康美冷机有限公司、王文秀、安俊峰、魏丙芝、杨军粮、郭份份、杨平康、范深红:

  告贷人赵向峰于2013年 3 月 8 日向我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兴县支行告贷150 万元,期限12个月。该笔告贷已于2014年3月 8 日到期,且已由我公司代偿告贷本息1232339.57元。经我公司不断催收,至今仍未还款。请上述人员自本公告之日起5日内当即到我公司归还代偿款。

  滨州兴鲁建材有限公司、滨州市树红诚信饲养有限公司、滨州市旭正工贸有限公司、张县、马建珍、齐茂同、张树红、齐道清、唐爱美、张化亮、满金莲、周波、杨虹飞、周敬先、付英华、李光金、庞庆敏:

  告贷人滨州兴鲁建材有限公司于2013年 3月25日向东营银行小企业专营中心告贷150万元,期限6 个月。该笔告贷已于2013年9月 25日到期,且已由我公司于 2013年 9月 27 日代偿告贷本息1319155.24 元。经我公司不断催收,至今仍未还款。请上述人员自本公告之日起5日内当即到我公司归还代偿款。

  张雪明、吴万莲、博兴县大丰畜牧饲养场、滨州市树红诚信饲养有限公司、滨州市龙华呈工贸有限公司、齐茂同、张树红、王美红、周文广、李树兵、高静:

  告贷人张雪明于2012年 12月 6日向我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兴支行告贷50万元,期限 12个月。该笔告贷已于2013年 12月 6日到期,且已由我公司代偿告贷本息220360 元。经我公司不断催收,至今仍未还款。请上述人员自本公告之日起5日内当即到我公司归还代偿款。

  山东省博兴县豪泰工艺制品有限公司、滨州市广伟建材科技有限公司、山东省博兴县盛博棉业有限公司、吉永明、王爱华、王俊田、贾淑英,王俊量、王冠全、毛华基、毛翠花,吉新明、韩道远、刘桂美,高景莲,季丽丽,刘桂彪,王梅亭:

  告贷人滨州兴鲁建材有限公司于2013年 3月25日向东营银行小企业专营中心告贷150万元,期限6 个月。该笔告贷已于2013年9月 25日到期,且已由我公司于 2014年 2月 26 日代偿告贷本息64999.26 元。经我公司不断催收,至今仍未还款。请上述人员自本公告之日起5日内当即到我公司归还代偿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