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保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顺利进行,2020年度全国计算用区划代码和城乡区分代码更新保护的规范时点为2020年6月30日。现在,已完结更新保护作业,现予发布。
2020年计算用区划代码和城乡区分代码根据国务院批复赞同的《关于计算上区分城乡的规矩》(国函〔2008〕60号)及国家计算局印发的《计算用区划代码和城乡区分代码编制规矩》(国统字〔2009〕91号)编制。
此次发布内容为2020年全国计算用区划代码(12位)和城乡分类代码(3位),地域规模为国家计算局展开计算调查的全国31个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,未包含我国台湾省、香港特别行政区、澳门特别行政区。
《关于计算上区分城乡的规矩》指出:“本规矩作为计算上区分城乡的根据,不改变现有的行政区划、从属联系、管理权限和机构编制,以及土地规划、城乡规划等有关规矩”。计算用区划代码和城乡区分代码用于计算作业,需求在其他作业中使用时,请必须结合有关实际情况。